军用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侵占、污染、破坏军用土地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