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阻挠、干扰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