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