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第四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