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校园安全第三十一条有效学校应当建立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加强充电设施日常维护检修和巡查登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及时纠正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