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学校安全条例/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第十七条有效网信部门应当加强网络内容管理,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涉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会同公安部门查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