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等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