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八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当事人提供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承包和流转情况。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