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第七章 债权申报与审核/第一节 债权申报程序第七十五条有效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