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协助开展公益性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帮助。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