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二章 粮食生产第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耕地保护,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各类占用耕地行为,依法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