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深基坑工程回灌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者与降排水同质。

深基坑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封井作业。封井应当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