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中国籍雇员管理条例第十条有效除本条例规定的机构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向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提供中国籍雇员雇用服务。非经本条例规定的程序,中国公民不得私自受雇于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外事服务主管单位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