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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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停放管理规定

第六条

有效

经营者在停车泊位以外区域投放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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