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加强管理的方针,实行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社会参与,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