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第十条有效备案审查机构应当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依法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