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对反餐饮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餐饮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餐饮浪费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管理,组织推广普及餐饮业反食品浪费管理通则、餐饮服务单位节约管理规范、宴席节约服务规范等标准,督促餐饮行业协会制定落实自律公约,协调指导餐饮行业开展反餐饮浪费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学校通过学习实践、体验劳动等方式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题教育,建立反餐饮浪费的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机制。
文体广旅部门应当加强对制作、发布、传播餐饮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监管,加强对旅游行业、较大规模的体育和文化活动等集体用餐服务的监督指导,加强等级旅游民宿反餐饮浪费情况检查,教育引导旅游经营管理人员履行反餐饮浪费自律规范。
社会工作、网信、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机关事务管理、国资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反餐饮浪费的宣传教育、监督管理等工作。
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