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重点旅游资源整合,优化旅游空间布局,打造特色旅游带:

(一)以黄果树旅游景区为重点,龙宫、格凸河、花江大峡谷风景名胜区等为依托的喀斯特风光旅游带;

(二)以屯堡文化为代表,以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古人类文化遗址等为依托的地方特色文化体验旅游带;

(三)以王若飞故居、弄染结盟遗址、杨武红军桥、红三军团渡江作战旧址、三线建设工业遗产等为依托的红色文化旅游带;

(四)以21℃城市气候、安顺美食为依托的避暑康养旅居带;

(五)以特色小镇、传统村落、民族村寨、特色民俗、现代农业、古茶树等资源为依托的乡村旅游带;

(六)其他具有安顺特色的文旅体新型旅游带。

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