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引进和培养科技服务人才,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推行公共科技服务政府购买制度,可以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技术服务委托给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承担。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