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九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九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伦理监管机制,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引导科技人员自觉遵守科技伦理要求,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技伦理宣传,推动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科技伦理认知。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科技活动开展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主动研判、及时化解存在的伦理风险。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