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区(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实施情况以及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验收的全程监督,优化项目绩效评价机制。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