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布局完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跨领域、跨学科的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和应用研究平台建设,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研攻关。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