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布局粮食加工业,确保本行政区域的粮食加工能力特别是应急状态下的粮食加工能力。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