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极端天气应对工作,避免、减轻极端天气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吴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