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对城市更新中的财政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