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第三条有效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其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不得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