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