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