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