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会议情况予以公开。

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会议简报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

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

会议根据情况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会。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