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省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全省性的档案资料目录中心,为利用者提供检索服务。专业档案馆和市(州)、县(市、区)综合档案馆以及单位内部档案机构应当向省综合档案馆报送档案资料目录。

全省应当逐步建立综合档案馆、专业档案馆和单位内部档案机构相互联通的档案信息网络。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