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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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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

第十八条

有效

合作区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结合合作区的情况,制定适用于合作区的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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