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当事人收到罚款通知书后,应在15日内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