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事故处理第四十八条有效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有关部门及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并调阅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