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指挥协调应对工作。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