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运行保障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统筹保障资源,明确保障范围和标准,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促进机关运行保障科学化、规范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本级机关运行保障相关工作职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