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第二章 保障事项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根据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统筹安排机关办公用房,推动集中或者相对集中办公。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3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