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区域现状红树林资源为基础,全面强化红树林整体保护,组织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推进宜林地红树林营造,打造白沙湖、大湖和联安围等红树林片区,探索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和养殖塘耦合共存新模式,逐步扩大红树林面积。

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