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洗车、机动车维修、餐饮等服务业项目以及建筑施工场地的废水,不得直接露天排放或者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

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将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连接。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