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四节 水污染防治第六十条有效提倡社会公众珍惜水资源,减少使用化学洗涤剂,防止水污染。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