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