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监察程序/第五节 处置第二百三十六条有效监察机关在研究提出监察建议过程中,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加强分析研判,保证监察建议质量。监察机关可以采取专题调研、部门会商、征求特约监察员等有关人员意见,以及与被建议单位或者其他有关方面沟通等方式,提高监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百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