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监察权限/第十八节 限制出境第一百九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监察机关在重要紧急情况下,经审批可以依法直接向口岸所在地口岸移民管理机构提请办理临时限制出境措施,期限不超过七日,不能延期。监察法规 · 国家监察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一百九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