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为主、分类管理、有效利用的原则,保持红色文化遗存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