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处理。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