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红色文化遗存保护相关部门应当与保护管理责任人签订保护协议,定期对保护管理责任人进行技术指导、专业培训,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