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四条有效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属地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红色文化遗存真实、完整和安全。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