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立足红色文化遗存资源,打造红色文化品牌,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弘扬。地方法规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8月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