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蓝色循环”治理模式,是指通过整合政府、企业、公众等多方力量,依托数字化技术和市场化机制,构建收集、储存、运输、再生、高值利用、收益反哺完整闭环的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新模式。地方法规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