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推动藏药产业集约式发展。在仓储物流、产品研发、生产优化、营销创新等关键环节,培育藏药龙头企业,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产品竞争力。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