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藏医药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继承和弘扬藏医药,发展藏医药事业,发挥藏医药在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甘肃省中医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5年9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